回家过年遇车祸 9农民工8死1伤

已阅[4153]次 [2009-02-20]

9名在沈阳打工的农民工驾车回山东老家过年,不想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8死1伤。为了让悲痛中的死者家属得到安慰,丰南法院妥善调解了这起8死1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案件,让事故赔偿得到了尽快的解决。

2008年11月27日,钱某等9位在沈阳打工的农民工,带着妻儿驾车回老家山东过年,当车行驶至唐津高速公路丰南段时,与马某驾驶的一辆大型货车追尾相撞,造成车中8人死亡、1人重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2009年1月18日丰南法院受理此案后,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当时春节将至,为尽快让死者家属拿到赔偿款,法官们决定以调解为主,早日结案。

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损失总额达到200余万元,按法律规定,大货车的车主应赔偿70余万元,让肇事司机在几天内拿出这么多钱来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一面是情绪激动的几十名死者家属,一面是没有履行能力的被告,案子似乎陷入了僵局。如果只是简单地作出判决,被告没有履行能力,死者家属在春节前肯定拿不到赔偿款,也会给执行工作造成巨大的压力,不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主办法官在细心地研究案情后发现:大货车保险手续齐全,根据惯例,除应赔付的强制保险外,商业保险部分应先由被告赔偿后再行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

为了简化程序,主办法官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和保险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让保险公司直接向原告赔偿,终于在春节前的第三天调解结案,死者家属先行拿到保险公司强制保险的24万元的赔偿金,其余款项将由保险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很快向原告赔偿。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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