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建设年:省财政厅建立科学规范干部轮岗交流机制

已阅[6031]次 [2009-02-23]

    “一次分配定终身、一个岗位奔到头、一个处室到退休。”在省财政厅,这样的格局早已被打破。通过6年的干部轮岗交流,目前厅机关处室中正处级领导干部已全部进行了岗位轮换,符合轮岗年限要求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轮岗比例达到95%以上,一般干部达到90%。
    “实行干部轮岗交流是全面培养锻炼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有效举措。”该厅厅长齐守印说。近年来,我省财政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对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但干部长期在一个处室、一个岗位工作,容易造成知识结构单一,工作经历简单,视野相对狭窄等弊端。同时,一些干部长期在某些重要岗位工作,容易滋生特权意识、本位意识。聚焦这两方面问题,从2003年开始,该厅大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
    针对财政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该厅明确要求,机关全体公务员都要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其中处级干部任现职5年以上或在同一处室、单位工作10年以上的,一般要在不同处室、单位之间轮岗;机关处室一般干部,原则上在同一处室工作6年以上的,都要进行岗位轮换。根据工作需要,处级干部还要在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6年来,该厅先后交流干部162人次,其中处级干部99人次,一般干部63人次,有效培养锻炼了干部的综合素质,为深化和推进财政改革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撑。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和完善了预算管理改革,财政监督机制、绩效预算管理、国库管理等方面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2008年,省财政厅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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