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制定《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达标细则》

已阅[3447]次 [2020-03-25]

近日,市防控办转发了市教育局制定的《唐山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达标细则》,明确要求,各县市区防控办和教育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依据《达标细则》,指导属地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建联合检查组,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态度,对属地学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达标的不得安排开学。


《达标细则》在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制度建立、全员培训、物资保障、清洁消毒、隔离区域、建立台账、校园管理、教学准备等10个方面,细化分解为27项具体核验条件,每一项条件核验为“否”的,即视为“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到位的,不得安排开学。


唐山市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达标细则







内容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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