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已阅[4714]次 [2009-03-02]

    ●市、县政府工作机构限额一个不增,经上级批准设置的直属事业机构必须精简40%以上
    ●市、县政府整合农业、畜牧、水产等职责和机构,综合设置农业局(农牧局);组建工业和信息化局
    ●设区市政府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组建由该局管理的公务员局;严禁设置1人科(股)
    ●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由市、县政府分级管理
    今天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这标志着我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进入实施阶段。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付志方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梁滨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
    这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明确和强化责任,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一是加大农业管理机构整合力度。市、县政府要整合农业、畜牧、水产等职责和机构,综合设置农业局(农牧局)。
    二是整合工业管理机构。将发展改革委(局)、工业经济促进局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信息产业局、中小企业局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是健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入交通局,将交通局更名为交通运输局。
    四是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和住房保障。设区市政府一般设置规划、住房和建设、城市管理3个工作机构;县级市和城镇化率高的县适当综合设置,一般可设2个工作机构;城镇化率低的中、小县要综合设置1个工作机构。
    五是实现人力资源统一管理。设区市政府要将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组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务员局;县(市、区)政府要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是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由市、县政府分级管理;将卫生部门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划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付志方强调,这次改革,市、县政府工作机构限额一个不增,还要尽可能减少,高不得超过现有的机构限额。要下决心清理自行设置的机构,对上级批准的直属事业和部门所属事业机构进行清理规范。上轮机构改革以来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自行设置的直属事业、部门管理事业等机构,要一律撤销;经上级批准设置的直属事业机构必须精简40%以上;议事协调机构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确需保留的要在工作部门限额内设置;设区市政府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多不超过2个,县(市、区)政府不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各地要减少服务自身的科(股),严禁设置1人科(股)。
    梁滨要求,各地要把机构改革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抓紧做好改革实施工作,2009年4月底前,省要完成各设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批工作,各市要完成所辖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批工作;5月底前要力争完成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的“三定”工作。要统筹兼顾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一手抓好机构改革,一手抓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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