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7日上午磁县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此事,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政法委、财政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组。
调查组将磁县交警大队已上报的27人档案从邯郸市交警支队取回,重新逐人进行审核。据介绍,事发后磁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刚被免职。
据介绍,去年12月5日该县曾成立磁县入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磁县公安交警大队入警工作方案》。
该小组依据转警的工作程序等要求,对县交警队上报的32人进行初审,逐人审档把关签字,其中15名符合初审条件,其他12人档案存在问题,4人公务员考试未满30分,1人超龄。然而,15名符合初审条件人员中,10人为市规费(磁县交警大队罚没款上交邯郸市交警支队,支队依据比例返还一定金额)开支,不符合入警的有关政策,县入警工作领导小组未批准上报。后县交警大队未通过磁县入警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审定、公示,仍上报了27人。目前,此事仍在调查处理中。
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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