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9年中考政策出台

已阅[11726]次 [2009-03-24]

    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出台,2009年,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7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长距离跑列入中考体育必考项目。
 
■数学考试调整到上午考
 
今年我省对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的顺序进行了调整,每年都在下午进行的数学考试调整到上午考。此前的考试各科顺序是在6月21日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6月22日考外语和理科综合。今年的考试顺序则调整为6月21日考语文、理科综合、文科综合;6月22日考数学、外语。据了解,调整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教育厅听取家长建议又经调研后做出的。
 
■公助分配生比例增至70%
 
今年我省进一步扩大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比例。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7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同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名额分配生的顺序录取公助生。
 
■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比例增至70%
 
按规定,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为保证大限度地完成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此控制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可由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本地的统招生招生计划。
 
据悉,由于"规范学籍管理"是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的基础,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
 
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体育满分30分长距离跑为必考项
 
2009年,我省将继续执行将体育成绩直接记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的政策。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实施范围是河北省范围内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考试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
 
体育考试将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体育考试项目应包括身体素质测试、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针对当前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严重下降问题,身体素质测试应包括速度、耐力和力量项目(要设立可供学生选择的项目),其中长距离跑要作为必考项目。
 
为确保考生的安全,在组织体育考试前要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参加体育考试,如体检不合格可免考或缓考。免考或缓考需要符相关条件并经过申请、审核、备案、公示等程序。
 
省教育厅表示,体育考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对体育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或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
 
■中考加分不得与经济因素挂钩
 
省教育厅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规定,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加分(或降分录取)中明显与《通知》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
 
据了解,此前我国某些地方曾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由,出台了纳税额度、投资项目等与中考加分挂钩的政策。此类违背教育公平的政策被教育部叫停。而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加分因素是因为此举会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优者优先录取
 
按规定,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是"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初中毕业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各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必须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为此,省教育厅强调,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借综合素质评价为名向学生收取评价费用或向学生推销评价手册(图书)。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个方面。当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升学成绩依据时,既可采用等级制也可采用将等级评定结果换算成分数的方式呈现,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在普通高中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具体方式做出规定。总的原则是,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应优先录取。
 
■河北省2009年中考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6月21日上午9:00-11:00语文
 
6月21日下午2:00-4:00理科综合
 
6月21日下午4:30-6:30文科综合
 
6月22日上午9:00-11:00数学
 
6月22日下午2:00-4:00外语(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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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考试科目6科共630分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且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分开举行。升学考试师专分校、幼师以及师范特色高中班、中专、中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试卷。考试时间定为2009年6月21日至22日。毕业考试在2009年5月15日以后进行。
 
据了解,升学考试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或选择科学一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或选择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两门学科)]、体育,总分63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省教育厅强调,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禁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歧视、排挤后进学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升学模拟考试;不允许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自行招收新生,也不允许高中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性纸笔测试选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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