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邓丽建议: 明确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外,不得拒绝录取女性或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已阅[2249]次 [2021-03-10]

3月9日消息,为了修改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邓丽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内容的建议》。


邓丽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即在总则部分明确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围绕妇女权益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保障措施,在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中强化司法监督和保障力度。


其中一点是针对一些高校为平衡男女比例,改善部分专业女学生录取分数等问题,建议明确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外,不得拒绝录取女性或改善对女性的录取标准;针对女学生更容易遭受性骚扰、性侵害的现实,规定学校应当开展女性自我保护教育。鼓励引导女性进入传统以男性为主的学科学习,消除性别因素和传统观念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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