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自1995年以来,逐步为在职人员设立了各种专业学位,到现在已有教育硕士、MPA、MBA、法律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等十多个专业学位。其中面向教师类的专业硕士有教育硕士、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
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Ed.M)
[报考条件] |
1、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 |
[招生学科] |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15个学科领域。 |
[考试科目] |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共计5门。 |
[考试大纲] |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报考条件] |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
[考试科目] |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报考条件] |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在中等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 |
[考试科目] |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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