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所办学机构被令终止办学

已阅[5885]次 [2009-08-14]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的教育厅直属民办学校2008年年检结果中,2所学校被责令整改,3所学校被暂停招生,22所学校被终止办学、撤销办学机构。
    河北省教育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教育厅直属民办学校进行了2008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省教育厅在发布2008年年检结果的同时,还发布了2009年招生政策。
    根据年检结果,15所年检合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含中专部)2009年具有招生资格,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管理政策。
    34所年检合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09年具有招生资格,可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或者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这34所学校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只有通过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和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同时,34所学校与其他学校联合办学的,须签订联合办学协议,联合办学的内容和形式要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14所年检合格的医学类中等专业学校2009年具有招生资格,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北省有关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政策,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
 
责令整改的2所学校
 
    唐山新华外国语专修学院、民办保定育德学院
    省教育厅要求这2所学校要切实贯彻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名称的通知》(冀教发[2008]92号)精神,在2009年内将附设的中专学校分离出去。
 
 
暂停招生的3所学校
 
    石家庄冀华美术专修学院、秦皇岛爱辉旅游专修学院、唐山市冀唐高等医学专修学校
    这3所学校2009年不具有招生资格,停止招生活动。
 
 
终止办学、撤销办学机构的22所学校
 
    22所学校予以撤销,终止一切办学活动,举办者要依法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其学校印章、办学许可证自2009年8月31日起作废,并于2009年9月1日前交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22所学校为:
   河北教联专修学院  河北建华职业专修学院  河北求实医科专修学院  河北中西艺术设计专修学院  河北华侨专修学院  河北安格计算机专修学院  河北信息科技专修学院  河北经济信息专修学院  石家庄和平医学专修学院  石家庄协和医学专修学院  石家庄华医医学专修学院  石家庄华医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鸿浩涉外经济专修学院  石家庄冀中科技专修学院  石家庄太行艺术中等职业学校  无极博林法律专修学院  保定育才专修学院  东方双语专修学院  唐山科技专修学院  唐山瑞才专修学院  秦皇岛京北外国语专修学院  衡水秋实政法专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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