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学生整体纳入医保范围

已阅[6465]次 [2009-09-11]

       潍坊新闻网9月11日电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秋季入学起,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整体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组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商业保险。

        通知表示,实行学校参保目标考核制度,将学校学生参保率列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学校要全力做好学生参保工作,确保9月底将各类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切实保障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

        通知明确,各高等院校大学生,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缴费及各级财政补助仍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参保登记、缴费为每年9月,医疗待遇享受以学年为周期(当年9月至次年8月)。

        通知还表示,高等院校大学生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连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毕业后当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就业的,其医疗保险关系随用人单位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谋职业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6个月免责期的限制。(毛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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