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部部署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2020年实现基本均衡
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区域内学校与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努力推进区域与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讯(记者 刘华蓉)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就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巩固普及成果、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新阶段的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意见》强调,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将推进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一是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东部地区和中西部有条件地区要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要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促进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和均衡发展。要以大力提高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薄弱学校义务教育水平为重心,进一步加大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区域内学校与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努力推进区域与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