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高特教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由每生每年2200元调整至4500元
本报讯(记者 王超群)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教委获悉,从2010年起,北京市再次调整基础教育特教学校公用经费定额中的综合定额标准,将现行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4500元,比原定额的2200元增加2300元,其他定额部分与现行基础教育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相同。
考虑到2010年为新标准执行的第一年,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新增经费由市级全额负担,以后年度实现市与区县分项目按比例共担。
北京市现行的特教学校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是在2007年确定的,该标准已经将特教学校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部分由2001年的770元提高至2200元。但是,随着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个性化康复设备等现代技术使用等情况的出现,现行特教公用经费标准已不能满足特教学校的日常运转及特殊需求。
据悉,2008年,北京市有7926名特殊教育学生。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755人,随班就读学生5171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的2%。
《中国教育报》2010年1月15日第1版
“十五”以来,北京市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特殊教育类别不断拓展,“特奥”运动普遍开展,课程改革不断深入,学校特色日益突显,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多种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完整特殊教育体系已经形成。目前,全市共有特教学校24所,其中高等特教学校1所,基础教育阶段特教学校23所,在校生3704名;另有5644名残疾学生在1109所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的入学率始终保持在全国先领水平。
目前,北京市共有特教学校24所,在校生3704名,另有5644名残疾学生在1109所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北京市特殊教育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关注困难群体平等受教育权,让残疾学生享受良好教育,努力实现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为补充”的完整特殊教育体系,入学率始终保持全国先领水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