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已阅[6354]次 [2010-08-03]

      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是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组成。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得到社会的承认。 高教自学考试具有双重任务:培育和选拔人才。

  考试时间:

  都是在周六周日。

  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天津市实行的一年四次,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试,分别在这四个月份的某一个周的周六、周日,安排考试,一天两场;另一类是以吉林省为例实行的一年两次,每年4月、10月2次考试,分别在这两个月份的某一个周的六、周日安排考试。

  自考大考和小考:自考一年有两个大考,分别是4月和10月,两个小考,1月和7月,大考各个县级以上都会有,小考则多数只有市一级才有,大考考的比较全,小考只会考些公共科,可以跨区报名考试.

  比如:北京,每年4月和10月的后两个周末;山西,每年4月和10月的后一个周末;山东,1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4月第二周的周六、周日,7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10月第四周的周六、周日。重庆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试,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考试。

  2010年1月自考时间为9日、10日,4月自考时间为10日、11日、17日、18日,7月自考试间为2日、3日、4日,10月自考时间为23日、24日、30日、31日。

  考试地点

  笔试:一般在报名的自考办所在辖区

  实验、上机类:由主考院校与自考办协商,一般在所报专业主考院校内的相关专业的系(学院)的实验室、机房。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⑤如果是外语专业本科(如:英语、日语专业)考生,必须使用所学专业的外语撰写毕业论文。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天津大学主考-天津和平世纪商贸学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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