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规范“半工半读”

已阅[5663]次 [2010-10-18]

 
石家庄市教育局发通知规范“半工半读”
 
  10月12日至14日,本报披露了在生源逐年减少背景下的招生乱象:一些专科类学校招生时做出“包就业”承诺,但很多都难以兑现;有些学校宣称“零学费”,则是把学生送到流水线上,用“半工半读”工资充当学费……
 
  报道引起了教育部门和广大读者的关注。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规范民办中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
 
不允许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
 
  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处工作人员昨天对记者说,近日他们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已下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
 
  记者了解到,针对近两年个别学校在组织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规操作、损害学生利益的现象,《通知》对有关事项做出了规范,要求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学生开展实习活动中,不得安排初中起点一年级、高中起点第一学期的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在新生开课前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劳动。接受“半工半读”或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在保证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时间。
 
每天顶岗实习不能超过8小时
 
  在本报近日刊发的系列报道中,很多参加过顶岗实习的学生都表示,他们的工作就是在流水线上当工人,经常加班,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对此,《通知》明确要求: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实习期间学生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不许通过劳务中介让学生实习
 
  《通知》还要求,严禁学校安排学生在风险较大、非专业对口等行业、企业岗位实习。
 
  对于一些学校通过劳务中介为学生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现象,《通知》要求,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还要求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设立专门实习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近期将进行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各学校于10月底前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期也将对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对无视有关规定,拒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随意安排学生外出实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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