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市就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出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石市将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住房金融政策,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意见要求,自本月21日起,石市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形象进度(楼体外观建设)必须达到规划总层数的1/3以上。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还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销售。
对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当时人为制造房源紧张行为的,将由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严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也不得参加任何展销。城中村回迁楼项目在权属未登记前将严禁对社会销售。
意见要求,明年,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政府购置等方式,石市市区将筹集廉租住房5000套。到2012年底,石市市区力争累计筹集廉租住房1.8万套,基本解决2.7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达到应保障户数的50%以上,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不低于项目住宅总面积的50%。
此外,明年,石市还将完成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拆迁面积15万平方米,使2000户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2011年至2012年,石市还将通过多种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000套,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等的住房困难。
年底前,石市市区将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明年6月底前,石市各县(市)也将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还将对监管企业和从业人员都要建有诚信档案,对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及时进行公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