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面向全市选调7名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
市委办公厅科级及以下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石家庄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擅长写作,有较好的文字基础;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有两年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30周岁(1981年3月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到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可推荐报名,也可个人自荐报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五)考察
(六)体检
(七)试用
五、报名要求
2011年3月24日至27日为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者可到石家庄市华夏商务酒店(槐安东路1号,市公安局对过)三楼8366、8367房间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市委办公厅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石家庄市公务内网下载)。
(二)单位介绍信。
(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五)一寸彩色蓝底照片5张。
(六)同时可携带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的文章作为参考。
咨询电话:86686766 86686695
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