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五部门联查教育收费

已阅[5848]次 [2011-08-18]

明察暗访集中清理 剑指七类违规问题
 
     现在正是升学的“节骨眼儿”,但违规办学收费问题在一些学校却仍较突出,也让许多家长闹心。记者17日从河北省政府纠风办获悉,省纠风、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中小学收费行为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的紧急通知》,决定从2011年8月15日至10月25日,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省公办中小学自2009年春季开学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重点检查七项内容,以期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
 
     据省纠风办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学校违规办学收费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其中,择校问题比较突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择校费;还有些学校以开办“国际班”、“特长班”、“兴趣班”等为名,收取高额赞助费;有些学校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坚决纠正。
 
     重点检查的七项内容包括:
 
     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以及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自行出台相关收费政策的;
 
     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国际班、兴趣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
 
     超出规定范围向学生收取代 办费及代 办费用在期(年)终不予结算,转为学校或有关部门收入,变相多收费的;
 
     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以及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并从中牟利的;
 
     不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未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票据的;
 
     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未及时、足额将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及未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和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
 
     按照统一部署,此次集中清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重点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处理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25日)。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省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0311-87807161、12346   传真 0311-87902742   电子邮箱 hbygw001@163.com  举报地址:石家庄师范街75号明月办公楼省政府纠风办  邮编:050052
 
     省教育厅 行风办 0311-66005064 0311—66005060    电子邮箱:hbsjytjjz@sina.com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 邮编:050051
 
     省财政厅 综合处 0311-66650906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 邮编:050051
 
     省物价局 举报中心 0311-87017138 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142号 邮编:050051
 
     省审计厅 办公室 0311-88606123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95号 邮编: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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