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逐步健全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审计厅决定从8月15日至10月25日,对全省公办中小学自2009年春季开学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集中清理。
按照统一部署,此次集中清理活动分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重点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处理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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