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7所高中校长具有推荐资格上北大

已阅[7327]次 [2011-10-13]

2012年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名单出炉
    10月11日晚,北京大学招生网公布了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资格初审通过中学名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211所中学通过初步审核。与去年相比,河北省内新增定州中学,共7所高中校长具有推荐资格。
 
■     全国211所中学获实名推荐资质
 
    据悉,北大招办共收到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26所中学递交的申请。经北大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评议,2012年全国共有211所中学获得实名推荐制资质,推荐学生总额为260名。10月11日至18日,211所中学及其校长名单在北大招生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据统计,今年新增具备推荐资格的学校50所,河北省新增定州中学。省内共有7所学校具备推荐资格,7人将有机会“直升”北大。
    除定州中学外,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中学、邯郸市第一中学、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唐山市第一中学、冀州市中学和沧州市第一中学也榜上有名。
 
■     “不孝敬父母”是不得推荐第一条
 
    全国211所具备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公示的同时,《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也同时亮相。该细则首次明确规定了中学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推荐程序、推荐学生标准、考核、监督等一系列具体内容,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
    《细则》中北大人才选拔的具体标准,如志向远大明确,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等价值观评价,进一步明确和体现了北大人才选拔的特点和需求。其中,“不孝敬父母”成为不得推荐的首条标准。
    北京大学特别严肃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度”的监督力度,北大招生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名推荐制”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公示期内受理信访和电话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发现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违规情形,将取消该中学和校长的推荐资质及该中学参与北京大学其他各类招生推荐资格。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一、不孝敬父母;
    二、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有不良诚信记录;
四、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是否孝敬父母听老师和同学反映
 
    在《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章“推荐”第九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中,“不孝敬父母”是不得推荐第一条。此外,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也不得推荐。
    昨日,记者拨打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招办负责人介绍说,“是否孝敬父母”首次被列为推荐上北大考察的重要因素,体现了北京大学对高中德育教育的重视,但现在尚未制定具体判定标准和细则,要衡量被推荐高中学生的孝心,还要听其任课老师和周围同学的反映。
    另外,招办负责人还表示,《细则》首次明确规定,被推荐学生基础学业成绩应位居全年级前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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