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宣传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

已阅[6866]次 [2011-10-22]

 
河北省委宣传部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北省委宣传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名额
 
  科级及以下职位干部15名,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5名,中国语言文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4名,法学类、公共管理学类和政治学类4名,经济学类2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扎实;
 
  2.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须为河北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且参加工作1年以上(2010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
 
  5.中共党员,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22日8:30至10月27日17:30。符合条件者可到各设区市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2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从长城网(www.hebei.com.cn)下载。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将在长城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询。
 
  3.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③报名登记表1份(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
 
  4.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的笔试成绩优秀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上述程序结束后,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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