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小学下月16日放假 假期不得集体补课

已阅[4441]次 [2011-12-13]

 

    据悉从2012年1月16日开始,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就将正式放寒假,12月12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在对寒假工作事宜进行安排时强调,寒假期间,坚决杜绝各中小学校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国办学校教师不得到文化补习学校(班)任教。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放寒假工作的通知》,市区中小学将于2012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廿三)正式放寒假,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八)正式开学,2月11日(周六)、2月12日(周日)正常上课。为了切实给中小学生寒假减轻课业负担,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杜绝杜绝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国办学校不得出让、出租国有教育资源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学校(班),国办学校教师不得到文化补习学校(班)任教。严令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针对中小学的各种文化补习班、先修班、奥班等进行检查清理,并实行区域负责制和审批责任制,对违反有关“减负”规定要求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安全工作也成为各项寒假工作事宜中强调的重点。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认真检查布置好各中小学校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冬令营等活动,必须事先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经过批准方可行动。必须对活动进行周密安排,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市区中小学生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并切实注意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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