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从石家庄市交通局获悉,由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下调,自6月14日零时起,省会运河桥客运站、客运北站、白佛客运站、西王客运站、南焦客运站开始执行新的票价,下调区间为1元至2元。
按规定,我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办法以我省0号柴油高零售价每吨5725元为基准价格,油价超过基准价格,启动联动机制。以基准价格为基础,油价每上升500元/吨,道路班车客运相应加收燃油附加费0.006元/人公里;反之,燃油附加费相应减收。
自2012年6月9日起,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3元/人公里。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直接计入票价,因此,省会5个客运站重新核算票价,并完成了到物价、运管部门备案等程序。
据了解,此次调整票价涉及5个站128条线路,下调的区间为1元至2元,其中90%的线路下调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