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十七大刚刚闭幕,全国阳光办就把大家请过来,共同研究探讨阳光工程的发展问题,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这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就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交流总结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分析讨论阳光工程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研究部署阳光工程的下一步工作。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很受启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和科学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推动下,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向好,粮食及主要农产品稳定增产,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加,农村各业平稳协调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今年以来,农业部按照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一号文件的工作要求,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重大进展。粮食播种面积扩大,单产连创新高,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农民收入渠道拓宽,现金收入增长加快,农民收入保持较大增幅;农业农村经济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步入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呈明显加快趋势,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经营方式转变和农村社会结构演变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数量、结构、去向和社会需求也不同程度的发生了改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正确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适应新要求,对于我们实施好阳光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早在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农业部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下发了四个1号文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去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标志着农民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国务院专门成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由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担任总召集人,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指导力度,我部孙部长上任以来,对农民工问题非常重视、高度关注,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上谈了六个关于发展现代农业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重庆市将劳务经济列为第一经济、第一产业、第一资源和第一把手抓的工作,在各区县成立了专门的劳务经济发展局,前不久,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重庆农民工日”的议案。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改善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外部环境,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
(二)农村劳动力供求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据我部统计,2006年进城务工农民有1.19亿人,在乡镇企业就业的1.48亿人,扣除重复计算部分,农村转移劳动力2.1亿人左右。根据新推算,全国农村劳动力富余总量大约9000万人,比90年代末估算的1.5亿富余量减少6000万人左右。今年上半年,外出农村劳动力同比又增加了867万人,增长8.1%。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加、规模逐步扩大、农村中富余劳动力的数量明显减少的趋势。从2004年开始,我国部分沿海地区出现了民工短缺现象,并逐步向东部其他地区和中部地区蔓延,农村劳动力阶段性供不应求的问题逐步显现,农村劳动力正在由过去的无限供给向有限供给转变,低成本的廉价劳动力逐步退出市场,劳动力价格因素在供求关系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调节作用。
(三)高素质和高技能农民工严重短缺。随着我国人均GDP在2003年超过1000美元以后,根据国际经验,传统产业必须考虑升级换代才会更有出路。这几年我国产业结构升级速度很快,资本有机构成发生了明显变化,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造成部分沿海地区出现了用工的结构性短缺现象,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较为缺乏。据我部调查,在今年上半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劳务培训的只占19.7%,其中初次外出就业接受过培训的只占26.2%,多数外出就业农民缺乏一技之长。虽然阳光工程到今年10月底,累计培训了1125万农民,造就了一批产业技术工人,但也只占农民工总数的5.4%,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适应制造业发展需要,从农民工中培育一批中高级技工。我们要从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农民稳定转移的高度认识这个问题。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相对集中、就地就近转移数量明显增加。据我部监测,2006年进城务工农民主要由中、西部流向东部,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占跨省流动总量的87%。从全国阳光办的统计看,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主要以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山东等为目的地,分别占跨省流动总数的35.5%、18.9%、11.6%、7.3%、6.0%和4.7%,反映了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集聚效应。另外,随着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为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返乡创业或者以其他方式支持和服务新农村建设搭建了有效平台。特别是一大批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开阔了视野,提高了就业本领和技能,积累了资金,返回乡里带领乡亲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产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政府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急需创新。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2亿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整体素质能否得到全面提高,思想观念能否得到健康引导,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随着农民工素质不断提高、维权意识不增增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力后,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正在由以谋生为主向追求平等转变,维权方式由个体行为向群体行为转变,出现了一些农民工维权的群发事件和突发事件,包括咱们重庆开县的农民工维权事件等。所有这些变化都要求我们政府改变管理和服务方式,增强处理群发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更加注重农民工的利益需求,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二、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发展趋势
阳光工程自2004年启动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取得明显成效,对于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受到了广大农民、用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阳光工程的实施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到今年9月底,已累计培训农民1125万人,转移就业968万人,转移就业率达到86%以上。大批农民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后,掌握了专业技能,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就业稳定性明显增强,加快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步伐,也为二、三产业和城市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在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34.4%,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高达51.1%。从全国阳光办8月份的抽样调查看,阳光工程转移就业学员的月收入是983.5元,比上年增长131.3元,比没有接受培训的农民工高277.5元。阳光工程对增加农民收入作用进一步增强。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阳光工程通过“订单培训”,由培训单位凭就业订单向政府申请培训任务,对农民开展培训,并有组织的将培训学员送到用人单位,减少了农民流动的盲目性,降低了外出务工的成本,也带到了整个农民工流动的合理性和有序性。四是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据调查,阳光工程培训学员中有50%左右实现了就近就地转移,成为当地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另外,返乡创业的农民工通过带回资金、技术和观念,为改变农村生产生活面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这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有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越来越清晰的思路。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对我启发很大,我有这么几个基本判断,先提出来,和大家讨论。
一是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将会越来越重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大,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做出了重大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立人力资源强国;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这对我们从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同志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激励和鼓舞。要建立人力资源强国,不提高9亿农民的素质是不行的,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把5亿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培训排除在外面也是不行的。通过对报告的学习和理解,我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正在进入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时期,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今后中央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将会越来越重视,经费投入会越来越多,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信心、超前谋划、努力进取,不断开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新局面。
二是多部门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格局将长期存在。现在,阳光工程在中央部门,就是我们六个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到了省里、地区,参与的部门更多。在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社会各方面公认的成果,成为多方面合作的典范。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认可。除了阳光工程以外,其他一些部门也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如国务院扶贫办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教育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为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此,我们既要充分肯定这些部门的培训优势和重要影响,也要不断加强我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大合唱,共同把这个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做好。
三是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的比重会越来越大。以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向是工业和大中城市,导致大批高素质劳动力和优质资源流出了农村。随着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和县域经济的不断壮大,对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提出了新的需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步伐明显加快。据阳光办统计,今年参加培训后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在本县以内就业的占56.4%,在县外省内就业的占16.4%,省外就业的占27.2%。从长远看,由于大中城市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日趋饱和,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就业也必然会带来城市公共资源紧张和各种社会矛盾,以新农村建设为重要内容的县域经济发展将是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渠道。
四是开展多层次培训是今后阳光工程发展的方向。农民是讲实际的,农民有不同的培训需求,我们就组织开展不同的培训,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从各地实践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既要有短期的、简单易学的培训。因为许多农民有家有业,属于兼业型的,农忙还得回家干农活,外出打工就是想多挣一些工资,有迫切的就业愿望,许多企业也着急召人开工,。所以这部分的培训对象还不少,我们要尊重这一客观事实。但同时,我们更要开展时间较长、技术含量较高的培训。从当前用工需求来看,技术工人急需、紧缺,劳务市场上抢手的也是技术工人;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要求看,我们也要培训高技能的技术工人,只有让农民真正掌握一技之长,工作稳定,收入提高,才能真正实现稳定转移就业。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竞争力不强、稳定性不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中长期培训没有跟上。所以,我们一定要把中长期培训作为阳光工程今后发展的重要方向
五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阳光工程之所以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与我们探索建立起来的运行机制分不开的。招标确定培训机构,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上的优质培训资源,确保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财政资金直补农民,体现了培训以农民为本的理念,通过资金直补农民,让农民直接得到实惠,可以有效减少农民的培训支出,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训保证农民就业,实现了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以就业引导培训,可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质量,促进农村劳动力的稳定和有序转移。目前,其他部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也在参照这个模式开展。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这套管理和运行机制,使阳光工程更能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怀,更能让阳光工程在“阳光”下操作。
阳光工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去年我们在武汉的座谈会刚开完,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就给我们曝了光。去年年底,国家审计署对四个省的工作进行了审计,结果有三个省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今年,国家审计署又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了审计,虽然审计报告还没有转过来,但是我估计也会发现一些问题。工作中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培训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我们的短期培训比重过大,中长期培训偏少,影响了培训质量和农民转移就业的稳定性。二是补助标准偏低。据调查,今年上半年阳光工程的人均培训费用是708元,而中央财政的人均补助标准只有257元,缺口较大,同扶贫办、劳动保障部门的补助标准相比,差距明显。三是监管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方面既有培训任务重、覆盖面大、监管工作条件不足等客观原因,也有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因素,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四是调查研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这方面我们还很欠缺,我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规律研究不够,对转移培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还不多,一些重要的数据和结论还拿不出来,不能很好地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积极应对,迅速拿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正。
三、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项目监管,进一步提高阳光工程培训质量
提高培训质量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关键。培训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受训农民能否成功实现转移就业和就业后的收入水平,这也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衡量我们工作好不好的一个重要尺度,可以这么说,培训质量就是阳光工程的生命线。因此,我们一定要强化质量意识,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实施阳光工程的第一要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阳光工程的补助标准。有了投入,工作开展起来就有了保证。这几年,中央对阳光工程的投入是一年比一年高,盘子是一年比一年大。今年中央财政投入是9亿元,增幅达到50%,东、中、西部地区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73元、250元和300元,对于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中央财政还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我们初步考虑,新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提高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培训时间,采取不同的补助标准,重点向技术含量高的中长期培训倾斜。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阳光工程的投入,做到中央资金与地方资金捆绑使用,建议各地争取的资金,也主要用于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任务完成。
(二)延长培训时间,增加阳光工程的技术含量。培训时间是衡量培训质量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培训时间越长、技术含量越高、就业效果越好、工资收入越多。考虑到目前许多农民急于就业、许多企业开工不足急于招工的实际情况,各地在培训时间安排上,既要继续办好短期培训,也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民参加中长期培训,增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技术含量,提高就业的稳定性。今后,要引导各地加大中长期培训的工作力度,各地进行任务分解时,要明确中长期培训的任务比例。在基层,要通过任务招标,要将中长期培训任务明确到培训机构。相应地,要把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拉开补助档次,鼓励学校开展中长期培训。具体的时间和比例,我们回去后,与有关部门商定,在明年工作文件中明确。
(三)扩大鉴定比例,加强阳光工程质量考核。加强培训质量考核是保证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地要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培训质量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大培训质量考核力度,逐步实现培训质量考核的科学化、规范化。考核培训质量的标准有很多,但是有些标准难以量化,缺乏说服力,不能为阳光工程实施成效提供有力支撑。在目前情况下,通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是考核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受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引导和鼓励受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据了解,对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有近三分之一的省份已有明确的补贴政策,劳动部和财政部正在研究全国的补贴政策,有望很快出台,各省要积极沟通和协调。阳光工程的技能鉴定通过率,既是阳光工程实施成效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我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指标。
(四)做好引导性培训,确保培训内容准确规范。开展引导性培训,适应了农民转移就业的要求,是阳光工程的特色,对于拓宽受训农民的知识面,提高转移就业后的适应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抓好引导性培训,从2005年起,全国阳光办每年都组织编印《农民务工培训读本》,免费发放给所有参训农民使用。今年,根据各地开展引导性培训的需要,我们委托农业部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制作了城市生活常识、基本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知识、艾滋病防治四个方面的教学课件,配备相应的文字教材和VCD光盘,进一步规范教学内容。我们将免费将教学课件发送给所有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和各级阳光办,每个培训基地3套,每个阳光办一套,要督促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引导性培训计划,大家把这套教学课件用好,保证引导性培训不打折扣,确保培训质量。
(五)强化项目监管,狠抓制度建设和落实。加强项目实施监管,是保证阳光工程实施效果和培训质量的重要措施。2005年我们提出了阳光工程管理公示制度、第一节课制度、台帐制度、月报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等五项制度,2006年明确了加强阳光工程质量建设的六个要求,2007年我们又在文件中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把今年确定阳光工程项目监管年,这充分说明了大家抓好监管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为了配合做好监管工作,今年我们建立了阳光工程网上监管系统,要求各地都来使用,对于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将组织人员及时解决、不断完善。另外,全国阳光办还制定了《阳光工程管理评价办法》,这次会上发给大家,请大家提出修改意见。在项目监管方面,许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手段,重庆市从去年开始实施“第三方监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希望其他省份多学习、多借鉴。我们一定要通过项目监管,让阳光工程做到政府放心、社会认可、农民欢迎。对于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要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六)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加强调查研究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增强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的重要保证。这次在阳光工程座谈会的预备通知中,我们要求各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准备参会材料,从大家的发言看,各地都做得不错,有的地方还由厅局长带队开展调查研究,提交的材料很有水平。这项制度我们要坚持下去,各省阳光办的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培训基地,要经常收集相关的统计资料和研究报告,及时掌握信息,了解农民需求和反映,及时总结推广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加强理论学习和政策研究,不断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关于明年阳光工程的具体安排,我们将根据大家的意见,回去后与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这次阳光工程实施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得到了重庆市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他们不仅提供了好的开会场所,也提供了好的学习经验,在这里,我代表全国阳光办、代表全体与会代表对他们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实施好阳光工程,既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光荣而伟大的任务,也是我们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大家团结协作,勇挑重担,扎实工作,全国阳光工程实施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也一定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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