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核心课程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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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核心课程班(唐山班)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办学理念,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学校目前设有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等12个校属院部,教职工1400余名,教授、副教授340余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40余名,各类的在校学生2万余人。
一、MPA核心课程班课程设置
MPA核心课程班课程由两部分组成:核心课程、实践课程。
(一)核心课程(学员需修核心课程不低于28学分)
(1)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2学分)    (2)英语(4学分)
(3)公共管理学(3学分)                (4)公共政策分析(3学分)
(5)政治学原理(3学分                  (6)公共经济学(3学分)
(7)行政法(3学分)                    (8)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2学分)
(9)社会研究方法(3学分)              (10)公共行政原理(2学分)
(二)实践课程
(1)立法研讨与专业实践(1学分)       (2)社会实践(1学分)
二、MPA核心课程班报名条件
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毕业年限计算截止期为报考当年的7月31日。 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招生对象:
1、各级党政、立法与执法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
2、报名MPA双证班者,需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满五年以上,本科毕业三年以上;报名学位班(单证)者,需有大学本科毕业满三年以上工作学历。
三、MPA核心课程班师资、学习形式
1、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采用案例教学;
2、核心课程班教学方式:实行弹性学分制,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利用节假日、双休日集中面授每月2-4天,并布置作业安排考试。
3、即日报名,额满即止,每年唐山地区限30人。
4、授课地点:唐山。
四、MPA核心课程班证书
学员在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30学分,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专业方向:
1、立法与公共政策:适于人大、行政立法、政协机关人员;2、金融风险管理:适于银行系统工作人员;3、政法管理:适于行政机关、大中型国企人员; 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适于各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5、公共危机管理 6、社会发展与管理 7、政府管理等10个研究方向。
五、MPA核心课程班收费标准
1.核心课程班学费:15000元,教材资料等费500元;
特别说明:开课一个月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六、MPA核心课程班报名及录取
① 填写报名申请表,同时交纳报名费500元;
② 查验学历、学位证书,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一寸、二寸免冠蓝底近照各四张,并在背面署名;
③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后发“中国政法大学MPA核心课程班”录取通知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签订协议、交纳核心课程班学费、资料费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七、特别说明:
1、取得MPA硕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
①参加每年10月份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并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参加每年1月份的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并被我校双证班录取学生;
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42学分(含核心课程班的30学分);
③通过论文答辩。
2、MPA研究生将发给:①硕士学位证书  ②中国政法大学结业证。
3、收费情况:
①在职MPA总学费为35000元,参加核心课程班的学生MPA联考通过被录取后还需交纳剩余的20000元学费;MPA双证班学费合计为45000元;
②需交毕业综合杂费600元;
③如需办理借书证,需交押金300元(第一学期开学统一办理,过时不补)。
④MPA全国联考考前培训、辅导与相关教材资料等费用,由合作机构依据实际另行收取。
4、其他费用:唐山教学点将举办考前辅导班,费用另计。
-----本班的几大特色与优势:
专业独特:国内开设政法管理、立法与公共政策、党务管理等专业的政法院校。致力培养机关领导与后备干部。学员免试入学,先学后考,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则自动转正为正式统招研究生。
自主划线:本校优势:拥有全国联考自主录取划线权及复试科目自主命题权。通过率非常高,自开办08级山东班以来,往届学员已绝大多数顺利通过考试,部分学员已经毕业拿到硕士文凭。
教学灵活:每月1次周末时间在济南上课,无需请假去外地,不耽误正常工作。
政策支持:人事部文件规定,单位应对在职攻读MPA专业学习的人员给予一定时间的保障,所在单位在其取得MPA学历、学位证书之后,可对学习费用给予报销支持。
证书权威: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并修满规定学分者,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颁发MPA硕士学位(单证班),双证班颁发学历、硕士学位证书
超强人际关系资源:政法大学学生基本来自国家各地级市,厅级,部级各大部门单位,以及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为您储备超强大的人际关系资源网络。
联系电话:15132527389     1383281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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