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会下岗职工周先生采取注册资金分期到位的办法拿到了公司营业执照,实现了自主创业的愿望。 今年初,石家庄市出台了鼓励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了对自主创业者经营领域、经营范围、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以及经营场所的限制。明确规定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鼓励各类创业主体进入。严禁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设置限制条件。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创业者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对超出经营范围的,只要不是从事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资源和污染环境等行业的,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有关部门应予以教育规范,凡在限期内改正其违规行为的,可首次不处罚。
在自主创业者注册资金问题上,石家庄市还放宽了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让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形式出资。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高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初创小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首期注入不少于30%,两年内全部到位。
同时,石家庄市还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凡持有合法有效房地产证明文件,均可以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单元楼除外)进行登记。创业者以自有产权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如暂未取得房地产部门制发的产权证书,可以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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