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98名高校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领到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共计107.33万元。 秦市从2007年开始实施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政策。经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认定属于困难家庭,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为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低标准的90%,但不得低于同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高校毕业生当年未就业的,在第二年1至6月的每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长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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