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技能培训和鉴定标准 1 定义 利用计算机辅助绘图与设计软件绘制与设计产品的二维工程图、三维立体图的工作技能。 2 适用对象 从事工程设计及图形绘制的工作人员及要求掌握计算机辅助绘图(CAD)软件应用技能的人员。 3 相应等级 绘图员:专项技能水平达到相当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四级。利用计算机辅助绘图与设计软件(如AutoCAD)及其相关设备以交互方式独立、熟练地绘制产品的二维工程图。 高级绘图员:专项技能水平达到相当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三级。能以交互方式独立、熟练地绘制产品的二维工程图;生成产品的三维立体图;利用相应的工具实现用户化的工作环境;掌握其系统的安装与配置。 绘图师:专项技能水平达到相当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能以交互方式独立、熟练地绘制产品的二维工程图;生成产品的三维立体图;利用相应的工具实现用户化的工作环境;掌握其系统的安装与配置。具备利用二次开发工具与对话框定义工具的功能,对原系统进行二次开发,扩充其原有功能,提高产品的自动化设计程度。 4 培训期限 绘图员:短期强化培训 60 - 70学时。 高级绘图员:短期强化培训 110 - 130学时。 绘图师:短期强化培训 170 - 200学时。 5 技能标准 5.1 绘图员 5.1.1 知识要求 掌握微机绘图系统的基本组成及操作系统的一般使用知识; 掌握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掌握复杂图形尺寸、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的方法和知识; 掌握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5.1.2 技能要求 具有基本的操作系统使用能力; 具有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具有复杂图形尺寸、复杂文本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具有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能力。 实际能力要求达到:能使用计算机辅助绘图与设计软件(如AutoCAD)及相关设备以交互方式独立、熟练地绘制产品的二维工程图。 5.2 高级绘图员 5.2.1 知识要求 掌握微机绘图系统的基木组成及操作系统的一般使用知识; 掌握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掌握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外部引用、图案填充等)、尺寸、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掌握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掌握三维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掌握三维图形到二维视图的转换方法和知识; 掌握图纸空间浮动视窗图形显示的方法与知识 掌握软件提供的相应的定制工具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掌握形与汉字的定义与开发方法和知识; 掌握菜单界面的用户化定义方法和知识; 掌握AutoCAD软件中各种常用文本文件的格式; 掌握AutoCAD软件的安装与系统配置方法和知识。 5.2.2 技能要求 具有基本的操作系统使用能力; 具有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具有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外部引用、图案填充等〉、尺寸、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具有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能力; 具有三维图形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具有三维图形到二维视图的转换能力; 具有在图纸空间浮动视窗内调整图形显示的能力 具有软件提供的相应的定制工具的使用能力; 具有形与汉字的定义与开发能力; 具有菜单界面的用户化定义能力; 具有基木读懂AutoCAD软件中各种常用文本文件的能力: 具有AutoCAD软件的安装与系统配置的能力。 实际能力要求达到:能使用计算机辅助绘图与设计软件(AutoCAD)及其相关设备以交互方式独立、熟练地绘制产品的二维工程图;生成产品的三维立体图;利用AutoCAD提供的相应的工具实现用户化的工作环境;掌握AutoCAD系统带系统的安装与配置。 5.3 绘图师 5.3.1 知识要求 掌握微机绘图系统的基木组成及操作系统的一般使用知识; 掌握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掌握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外部引用、图案填充等)、尺寸、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掌握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掌握三维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掌握三维图形到二维视图的转换方法和知识; 掌握图纸空间浮动视窗图形显示的方法与知识 掌握软件提供的相应的定制工具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掌握形与汉字的定义与开发方法和知识; 掌握菜单界面的用户化定义方法和知识; 掌握AutoCAD软件中各种常用文本文件的格式; 掌握AutoCAD软件的安装与系统配置方法和知识。 熟练掌握用AutoLISP语言扩充CAD系统原有命令功能的方法和知识; 熟练掌握用对话控制语言(DCL) 定义对话框及用AutoLISP管理函数编制用户对话框管理程序的方法和知识; 了解用ADS与C语言扩充CAD系统原有命令功能的方法和知识。 5.3.2 技能要求 具有基本的操作系统使用能力; 具有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具有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外部引用、图案填充等〉、尺寸、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具有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能力; 具有三维图形的生成及编辑能力; 具有三维图形到二维视图的转换能力; 具有在图纸空间浮动视窗内高速图形显示的能力; 具有软件提供的相应的定制工具的使用能力; 具有形与汉字的定义与开发能力; 具有菜单界面的用户化定义能力; 具有基本读懂AutoCAD软件中各种常用文本文件的能力; 具有AutoCAD软件的安装与系统配置的能力; 具有用AutoLISP语言扩充CAD系统原有命令功能的能力; 具有用对话控制语言(DCL)定义对话框及用AutoLISP管理函数编制用户对话框管理程序的能力; 初步了解用ADS与C语言扩充CAD系统原有命令功能的原理。 实际能力要求达到:能使用计算机辅助绘图与设计软件(AutoCAD)及其相关设备以交互方式独立、熟练地绘制产品的二维工程图;生成产品的三维立体图;利用AutoCAD提供的相应的工具实现用户化的工作环境;掌握AutoCAD系统带系统的安装与配置;掌握 AutoCAD提供的二次开发工具AutoLISP 与对话框定义工具DCL的功能,并利用这些工具对原AutoCAD系统进行二次开发,扩充其原有功能,提高产品的自动化设计程度。 6 鉴定要求 6.1 申报条件 考试面向全体社会劳动者; 申请参加考核的人员,经过要求的培训后,根据本人能力和实际需要,可参加本模块设置的相应等级、平台的考试。 6.2 考评员构成 考核应由经劳动部职业技能签定中心注册的考评员组成的考评纽主持,每场考试的考评组须由三名以上注册考评员组成,每位考评员在一场考试中多监考、评判10名考生。 6.3 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使用全国统一题库,按照操作或编程要求,完成指定的考试题目。操作技能考试全部在计算机的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中完成,实际测试操作能力;编程部分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 鉴定时间:实际测试操作技能120分钟;绘图师另外增加理论考试60分钟。 7 鉴定内容 7.1 绘图员 DOS或Windows操作系统下的AutoCAD绘图软件 7.1.1 文件操作 建立新图形; 调用已存在的图形文件; 将当前图形文件存盘; 用绘图机或打印机输出图形。 7.1.2 绘制、编辑二维图形 设置绘图环境:设置绘图极限、单位制和精度、参考网格(GRID)、捕捉网格(SNAP),正交等。 设置图素的基本属性:设置图层;设置图素的颜色、线型等基木属性;定义字型;设置尺寸标注变量和尺寸标注模式。 绘制图形:绘制点、线、圆、圆弧、多义线等基本图素;绘制文字;绘制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图案填充等。使用网格捕捉、正交、目标捕捉等辅助绘图工具,按照规定尺寸准确绘制各种基本图素。 编辑图形:使用各种编辑命令(如删除、恢复、拷贝、移动、旋转、镜像、变比、拉伸、裁剪、修圆角、倒角、延伸等命令和自动编辑功能)编辑点、线、圆、圆弧,多义线等基本图素;编辑文字;编辑复杂图形,如插入的块、填充图案等。修改图素的基本属性,如图素的驻留层、图素的颜色、线型等。 标注和修改尺寸:标注长度型、角度型、直径型、半径型、旁注型、连续型、基线型尺寸;标注圆心或中心线尺寸;标注尺寸公差;标注极限尺寸。修改以上各种类型的相关尺寸。 7.2 高级绘图员 DOS或Windows操作系统下的AutoCAD绘图软件 7.2.1 文件操作 使用样板图建立新图形; 调用已存在的图形文件; 将当前图形文件存盘; 用绘图机或打印机输出图形。 7.2.2 绘制、编辑二维图形 设置绘图环境:设置绘图极限、单位制和精度、参考网格(GRID)、捕捉网格(SNAP),正交等。 设置图素的基本属性:设置图层;设置图素的颜色、线型等基木属性;定义字型;设置尺寸标注变量和尺寸标注模式。 绘制图形:绘制点、线、圆、圆弧、多义线等基本图素;绘制文字、特殊文本输入;绘制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外部引用、图案填充等。使用网格捕捉、正交、目标捕捉等辅助绘图工具,按照规定尺寸准确绘制各种基本图素。 编辑图形:使用各种编辑命令(如删除、恢复、拷贝、移动、旋转、镜像、变比、拉伸、裁剪、修圆角、倒角、延伸等命令和自动编辑功能)编辑点、线、圆、圆弧,多义线等基本图素;编辑文字;编辑复杂图形,如插入的块、填充图案等。修改图素的基本属性,如图素的驻留层、图素的颜色、线型等。 标注和修改尺寸:标注长度型、角度型、直径型、半径型、旁注型、连续型、基线型尺寸;标注圆心或中心线尺寸;标注尺寸公差;标注极限尺寸。修改以上各种类型的相关尺寸。 7.2.3 建立产品的三维模型 生成与编辑三维线框曲面图形,如三维网格曲面、直纹曲面、柱面、旋转曲面、边界曲面等; 生成与编辑三维实体的基本体素,并对其作交、并、差布尔运算; 生成三维立体的多视图; 在图纸空间的浮动视窗内布置三维模型的不同视图,调整各视窗的显示比例和层的显示。 7.2.4 建立适于用户的作图环境 定义专用符号:定制程序参数文件、线型库文件、填充图案文件、命令文件、幻灯片文件等。生成形文件,并通过形定义图形符号库、宇体库、汉字库等。 建立用户莱单:定义屏幕菜单、下拉菜单、光标菜单、图标菜单、弹出菜单等。 7.2.5 安装与配置AutoCAD系统 安装AutoCAD系统:在DOS或Windows平台上安装; AutoCAD系统。 配置AutoCAD系统:配置显示器、绘图机、鼠标器、图形输入板等。 7.3 绘图师 DOS或Windows操作系统下的AutoCAD绘图软件 7.3.1 文件操作 使用样板图建立新图形; 调用已存在的图形文件; 将当前图形文件存盘; 用绘图机或打印机输出图形。 7.3.2 绘制、编辑二维图形 设置绘图环境:设置绘图极限、单位制和精度、参考网格(GRID)、捕捉网格(SNAP),正交等。 设置图素的基本属性:设置图层;设置图素的颜色、线型等基木属性;定义字型;设置尺寸标注变量和模式。 绘制图形:绘制点、线、圆、圆弧、多义线等基本图素;绘制文字、特殊文本输入;绘制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外部引用、图案填充等。使用网格捕捉、正交、目标捕捉等辅助绘图工具,按照规定尺寸准确绘制各种基本图素。 编辑图形:使用各种编辑命令(如删除、恢复、拷贝、移动、旋转、镜像、变比、拉伸、裁剪、修圆角、修倒角、延伸等命令和自动编辑功能)编辑点、线、圆、圆弧,多义线等基本图素;编辑文字;编辑复杂图形,如插入的块、填充图案等。修改图素的基本属性,如图素的驻留层、图素的颜色、线型等。 标注和修改尺寸:标注长度型、角度型、直径型、半径型、旁注型、连续型、基线型尺寸;标注圆心或中心线尺寸;标注尺寸公差;标注极限尺寸。修改以上各种类型的相关尺寸。 7.3.3 建立产品的三维模型 生成与编辑三维线框曲面图形,如三维网格曲面、直纹曲面、柱面、旋转曲面、边界曲面等; 生成与编辑三维实体的基本体素,并对其作交、并、差布尔运算; 生成三维立体的多视图; 在图纸空间的浮动视窗内布置三维模型的不同视图,调整各视窗的显示比例和层的显示。 7.3.4 建立适于用户的作图环境 定义专用符号:定制程序参数文件、线型库文件、填充图案文件、命令文件、幻灯片文件等。生成形文件,并通过形定义图形符号库、宇体库、汉字库等。 建立用户莱单:定义屏幕菜单、下拉菜单、光标菜单、图标菜单、弹出菜单等。 7.3.5 安装与配置AutoCAD系统 安装AutoCAD系统:在DOS平台上安装AutoCAD系统;在Windows平台上安装AutoCAD系统。 配置AutoCAD系统:配置显示器、绘图机、鼠标器、图形输入板等。 7.3.6 利用AutoLISP语言与DCL工具对图形系统进行二次开发 用AutoLISP语言定义新命令:熟悉AutoLISP各种函数的功能与用法,如算术运算函数、关系函数、表操作函数、几何函数、文件处理函数与显示控制函数等。用AutoLISP的各种函数可以比较熟练地编制AutoLISP程序。 用DCL语言定义与管理用户对话框:熟悉DCL语法规则与编程方法;利用DCL定义用户对话框;利用AutoLISP定义对话框管理函数编制用户对话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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