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取消和停止征收特种行业许可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卫生许可证工本费等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根据国家、省有关通知要求做出的。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证照类收费、鉴定类收费、教育类收费和考试类收费等。其中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义务教育杂费(已于2008年9月1日停征)、义务教育借读费、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暂住证(卡)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农机服务费、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医疗器械生产准许证审查费等92项。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取水许可证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工本费、制剂许可证工本费8项。
市财政局、物价局要求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同时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停止征收收费项目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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