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花费了巨资的“龚刚模亲友团”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大投入在李庄眼中只不过如同“烹羊宰牛”。欣喜之余,李庄向京城同行发出信息:“够黑,人傻,钱多,速来!”……但当晚,李庄就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传唤。12月13日,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摘要自12月14日《凤凰网》)
律师的天职是什么?应该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履行天职上,律师与公检法司的国家公职人员在本质上应该没有两样。
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应该帮助受害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帮助罪者认清自己的罪行,积极担当罪责,同时帮助罪者依法维护其应该享有的各项权益,律师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对司法机关公职人员依法制约、监督,积极防范某些司法人员渎职侵权或搞腐败。
而此案中的律师在案件诉讼中干了什么?教唆被告人无中生有、虚假捏造、黑白颠倒,试图以非法手段来减轻被告人的罪行,并通过种种手段,从中大肆捞取不义之财。
这会给社会带来什么后果?请看看重庆市政法系统某官员这样评价律师乱作为之害:“律师滥用‘潜规则’,所造成的灾难全由国家和民众来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机关来承受,从众心理、潜规则冲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让党和政府来埋单!”
依笔者看,律师滥用“潜规则”,乱作为或干违法犯罪的勾当,其之害还体现在践踏受害者合法权益,践踏法律尊严,践踏人民根本利益,践踏社会公平和正义。
此案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依法依纪依规惩处一批“腐化”律师,铲除律师界的“潜规则”,刻不容缓。
(2009年12月14日上午)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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