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今天是9月20日,50年前的今天,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公布了,这是我们每一个站起来的中国人都应该记念的日子。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此次会议是为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体制,建立人民民主法制的需要召开的。
毛泽东主持了开幕式,并致开幕词。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经过大会热烈讨论,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于9月20日正式公布。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总结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英勇斗争的历史经验,反映和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它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性质和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人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宪法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规定了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步骤和方法。宪法规定了国家职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民族政策等,这部宪法是我国人民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有力武器。
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长。根据毛泽东主席提名,大会决定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
宪法的颁布,使社会主义建设有了法律的保障,从此,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开始了他巨人的步伐。
本周日历
9月21日——邓中夏就义(1933)
9月25日——平型关大捷(1937)
9月26日——大庆油田被发现(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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