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人事教育司、农业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你们关于申请建立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的来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1个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41003041,见附件1)、2个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 47003379和47003380,见附件2)、5个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64003011至64003015,见附件3)、2个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38003048和38003049,见附件4)、1个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72003030,见附件5)、4个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65003039至65003042,见附件6)、2个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55003066和55003067,见附件7)、9个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58003055至58003063,见附件8)、2个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49003055和49003056,见附件9)和10个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51003206至51003215,见附件10),3个已建的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扩大鉴定范围(见附件9)。上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范围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统一编制的职业编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统一编制的工种编号。
请你们在我部核准的鉴定范围内,认真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加强对鉴定站的管理,严格执行职业标准,强化鉴定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要主动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作指导,搞好工作衔接,推动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新建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新建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3.新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4.新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5.新建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6.新建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7.新建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8.新建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9.新建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及部分已建站扩大鉴定范围
10.新建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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