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出台16条措施服务经济建设

已阅[5020]次 [2009-02-25]

    今天,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推出的16条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其中提出,对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企业,要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省法院提出,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企图的企业,要加大财产保全力度,迅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企业资产进一步流失。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前景的负债企业,要通过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促进债权人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债务人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尽力避免因财产保全措施加剧企业经营困难。
    此外,有关措施还涉及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保障民生等。各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涉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诉讼案件,做好各个审判环节的衔接,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化解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矛盾纠纷,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发挥司法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破解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依法加大、加快对涉及经济增长、民生保障及社会稳定案件的执行力度。在执行过程中既注重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维护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对于暂无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企业,可以通过执行和解、债权转股权、债权转经营权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帮助被执行企业逐步走出困境。

    来源:河北日报

报名电话
 上一条:司法为民20条措施出台 公审典型案件
 下一条:石家庄新车注册登记今起取消区域限制

相关信息

河北技校网
  • 在线咨询
  •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