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为公务人员下“禁酒令”

已阅[5608]次 [2009-02-27]

      昨日,邯郸广平县下发“禁酒令”,严禁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者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离岗培训、免职直至党政纪处分。

      据了解,该县“禁酒令”的适用范围包括全县党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机构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广平县要求,全县公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或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对不按照要求,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公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本人深刻检查,并离岗培训三个月,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培训态度端正并经考试合格的,恢复工作;对造成社会影响的,给予免职直至党政纪处分。

      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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