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工作会议。会议透露,从今年开始,我省中小学校将全部投保校方责任险,这将有效规避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引起的纠纷。这也是在学平险(学生幼儿平安保险)的基础上,教育部门为在校学生上的“双保险”。另据了解,保险费用将由县级以上教育支付中心拨款。
据介绍,这项工作是根据2008年4月3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开展的。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终确定北京世纪保险经纪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联合中标,其他保险公司一律不得再参与。
据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根据该险种保险条款,在校学生在保险期限和保险区域范围内,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由于学校或者教职员工的过错造成保险条款规定的、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该保险的保费、赔偿限额执行《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保费、赔偿限额明细表》规定的标准,其中每年每生保费金额5元、4元、3元的保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以学校为单位,根据保费标准和当年保险期天数计算,由县级教育支付中心统一划拨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