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等职业学生如无故不到校且超两周,学校将其按退学处理,并停发助学金,8月18日石家庄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上,发布了《关于做好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学籍管理问题进行具体规范。
学生学籍是发放助学金和颁发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及学生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如果学生如无故不到校且超两周,学校将其按退学处理,并停发助学金。
同时,为保证助学金准确、及时发放、有复学、退学、休学等异动情况,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及时上报纸质和电子信息。学校转学或转专业手续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毕业班学生不允许转学和转专业。二年级下半学期学生转学或转专业的,可根据学校专业特点酌情处理,或留级(比如理工类),或直接进入相应年级(比如饭店管理专业)就学。
初中起点的学生,学制以三年为主,理工类学生要求三年级以上,其他类可酌情为两年至两年半;高中起点的学生,学制以一年为主。理工类可酌情定为一年半至两年。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经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办学处审核后,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此外,9月14日起石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秋季新生学籍注册开始,注册工作到9月25日结束。相关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办学处进行纸质报表和电子系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