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启动

已阅[8669]次 [2009-09-12]

    本报讯(记者张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目前正在征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见习岗位侧重在机关事业单位。
    据悉,我省将充分发挥国资委、中小企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联、团委、妇联、银行等部门作用,如:教育系统所属的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可以征集见习教师、见习干事等岗位;卫生系统所属的医疗机构可以征集见习医生、见习药剂员、见习护士等岗位;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可以征集见习记者、见习编辑等岗位;其他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集一批见习岗位。所征集的见习岗位,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利于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的见习时间为12个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按当地低工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除按现行政策支付外,其余部分从当地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与此同时,“高校毕业生创业导航行动”也将于9月15日展开,针对服务对象为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具有创业意愿的我省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发布创业项目、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开展创业实训等。预计到年底前,将集中为我省3000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系列创业服务,带动25000人实现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张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2009年9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省开展“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
    这个活动的就业援助对象,一是符合各设区市确定就业困难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二是虽不符合当地就业困难对象条件,但家庭生活确有困难,如城乡低保家庭、特困家庭等,具体条件由各设区市确定。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根据当地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总体情况制定就业援助工作方案,开展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就业政策落实、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就业见习等一系列就业援助活动,全省要开发30000个适合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在9月21日-27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将统一开展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专场招聘周活动,提供对接服务,全力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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