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确定首批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的通知

已阅[8777]次 [2008-1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06]28号)的要求,经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评选、推荐,并经教育部审定,现确定北京市商业学校等107所学校为首批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名单附后)。
    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是各地中等职业学校中德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肩负着为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开展研究和实验,发挥示范作用的任务。希望各实验基地学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国社会生活发生的新变化和职业教育的新发展以及职业学校学生的实际,不断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附件: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名单
教   育   部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1.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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