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受理时间从今年12月21日开始。2011年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今年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且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需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之后,可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由所在地村(居委会)、镇(街道)、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困难家庭认定。困难家庭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持《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父母双方失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家庭;单亲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高校毕业生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时,要提交本人档案,档案由代理机构管理的,可从代理机构暂借作审核之用,或由其出具相关证明,并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持《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档案或相关证明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按照规定,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低标准的90%,秦皇岛市三个城市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为522元,四县为468元。领取期限长为6个月。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1月至6月,每月10日(遇公休日顺延)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6月份为申领和发放截止期。
秦皇岛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抓紧时间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借助国家帮扶政策,尽快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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