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投资)》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暨接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在职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以上文凭;
3.己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二、报名手续:
1.报名必须持本人的身份证、一寸照片4张;
2.报名时必须交验本人后学历证书(审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三、主要课程:
金融学专业:
1、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2、英语 3、西方经济学 4、国际经济学 5、货币银行学 6、财政学 7、国际金融 8、金融机构管理研究 9、证券市场研究 10、公司金融 11、投资经济理论(考查) 12、投资项目评估研究(考查) 13、房地产金融研究(考查) 14、金融投资研究(考查)
投资学(投资方向)
1、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2、英语 3、西方经济学 4、国际经济学 5、货币银行学 6、财政学 7、投资经济理论 8、投资项目评估研究 9、房地产金融与投资研究 10、金融投资研究 11、公司金融(考查) 12、金融机构管理研究(考查) 13、证券市场研究(考查) 14、国际金融(考查〕
四、学习形式、学制:
1.学习形式:不脱产,双休日授课;原则上安排在 授课,亦可根据学员的分布情况异地授课。
2.学制:两年。完成学校学位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报考国家组织的外语、经济类专业综合课,通过者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撰写和答辩阶段。
五、学费标准:
全部费用总计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元整。报名注册时交纳第一期学费壹万肆仟捌佰元整(含全部科目的教材、资料费,不包括报考同等学历统考的报名费及学员前往学校论文答辩的食宿交通费用)。通过国家的统一考试,硕士论文开题前交纳第二期学费伍仟元整。报名注册后,不接受退学申请,所缴学费不予退费。
六、申请学位资格:
完成课程考试,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1. 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
2. 参加全国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包括英、俄、法、德、日、西班牙、葡萄牙、阿拉伯语)和经济类专业综合课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外语、经济类专业综合课统考报名时间为每年三月,考试时间为每年五月份后一个星期日。
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语考试时间,下午2时至5时30分为经济类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
七、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及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进修,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外语和经济类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导师指导撰写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由国家统一印制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联系电话: 15612860812 15132527389
咨询 QQ:94516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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