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石家庄市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拉开帷幕。
据介绍,本次竞赛吸引了300余人参赛,其中大部分为青年茶艺师。大赛旨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
河北省茶文化学会
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中心
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提升我市茶艺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进一步激发广大从业人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石家庄市2017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茶文化学会
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中心
承办单位:石家庄悠哉茶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旅游系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酒店管理学院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外国语学院
成立石家庄市2017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组委会设主任、副主任。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河北省茶文化学会。(附件1)
二、活动宗旨
以提高我市茶艺服务业技能人才水平和职业素养为宗旨,通过“以赛促培”的方式,展示风采、提供优质服务、交流经验;有效激励广大茶艺从业人员立足本职、钻研技术、增长才干、开拓创新;着力促进行业上水平、创名牌、拓市场,为提升我市茶艺服务业整体水平做出贡献。
三、竞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
四、竞赛时间、地点、命题及成绩评定
本次竞赛预赛10月20日开始,地点另行通知;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竞赛命题:以国家茶艺师职业资格四级水平为基础,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重点突出专业技能要求。
本次技能竞赛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两项成绩相加,为选手的后竞赛成绩。
五、参赛对象及竞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
凡在我市辖区内从事和热爱茶艺工作的相关人员、各类职业院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设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试题从国家题库抽取,技能为规定茶艺;决赛为自创茶艺,包括茶席、茶艺演示和茶汤质量品评三项内容。(技术规程详见附件2)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大赛报名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报名方式:
1.报名选手需填写《石家庄市2017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3),连同参赛选手照片(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一并交大赛组委会。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1号悠哉茶道
联系人:河北省茶文化学会办公室 贾雨霏 15003114611
2.网络报名:关注微信公众号“悠哉茶院”(服务号),填写表单报名并上传选手照片(蓝底小二寸标准照)报名。
七、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
1、对获得技能竞赛前十五名的选手,由河北省茶文化学会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第一至三名选手分别依次设置奖金1500元、1000元、500元。
2、对在本次比赛中取得第一名至第五名的选手,且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的,报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同意后,可破格申报晋升为高级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下同)。获得本次市级比赛第六至十五名的选手,且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并已取得中级茶艺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下同),报市中心同意后,可申报晋升为高级茶艺师;不是中级茶艺师的,可直接申报晋升为中级茶艺师。参加本次市级比赛进入决赛的其他选手,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者,可直接颁发初级茶艺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下同)。获奖选手资格证书由市中心颁发(下同)。
(二)学生组
1、对获得技能竞赛前十五名的选手,由河北省茶文化学会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第一至三名选手分别依次设置奖金1500元、1000元、500元。
2、对获得第一至五名的选手,且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的,经市中心同意,可破格申报晋升为高级茶艺师。获得本次比赛第六至十五名的选手,且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并已取得中级茶艺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报市中心同意后,可申报晋升为高级茶艺师;不是中级茶艺师的,可直接申报晋升为中级茶艺师。参加本次比赛进入决赛的其他选手,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者,可直接颁发初级茶艺师证书。
八、其它
(一)本次竞赛经费由市中心和协办单位共同筹集,竞赛期间的场地、器材由协办和承办单位具体负责。
(二)重视协调配合。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推进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茶艺行业服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三)加强领导。各参赛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竞赛工作领导,要做好各种防事故工作,各单位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确定联系人。
(四)有关本次大赛活动的未尽事宜,大赛组委会将陆续发出通知。
附件:
1、石家庄市2017年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石家庄市2017年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
3、石家庄市2017年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河北省茶文化学会 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石家庄市2017年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舒 曼 河北省茶文化学会常务副会长
王俊恒 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中心主任
副 主 任:胡克夫 河北省茶文化学会副会长
耿红卫 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中心副主任
秘 书 长:郭耿珠 河北省茶文化学会副会长
副秘书长:刘建书 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中心鉴定二科科长
彭 艺 河北省茶文化学会茶艺培训部副主任
王惠琴 河北省茶文化学会理事
裁 判 长:舒 曼 河北省茶文化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高级考评员
裁 判 组:
彭 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高级考评员
王惠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高级考评员
刘士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高级考评员
陈海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高级考评员
郭耿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考评员
孙丽丽: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考评员
王彦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考评员
张 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考评员
张金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考评员
赵泽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考评员
吕会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考评员
何林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考评员
于 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茶艺师考评员
附件2:
石家庄市2017年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
本次竞赛设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从国家题库抽取,技能为规定茶艺;决赛为自创茶席、茶艺演示和茶汤质量品评三项内容。
一、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形式,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成绩占大赛总成绩的20%。理论试题题型有:选择题80题,判断题20题。参考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茶艺师(初级技能
中级技能 高级技能)》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茶艺师(基础知识)》,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制。主要考核范围包括茶叶专业知识、茶文化历史、茶具、泡茶用水、茶事艺文、茶艺与音乐、茶艺与插花、少数民族饮茶风俗、无我茶会、茶馆经营管理、茶馆日常英语等。
二、技能操作
1.预赛
预赛技能操作为规定茶艺,比赛用时10分钟,统一以中级茶艺师职业技能实操考试规定茶艺之一——盖碗茶冲泡方法为准。
评分项目及分值要求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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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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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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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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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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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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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
及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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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姿身直步适中,站姿身直挺自如,坐姿身直腿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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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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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注重礼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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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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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饰、妆容、服饰等仪容仪表端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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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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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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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艺演示
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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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表演全过程流畅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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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或出错按轻重程度与次数依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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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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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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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艺演示
操作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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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表演操作快慢,起伏有明显的节奏感。
表演操作技艺平淡、缺乏节奏感、欠娴熟等,依轻重程度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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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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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艺演示
姿态仪容
|
要求表演姿态造型美观、艺术感强,仪容自然。
表演姿态造型平淡、欠艺术感、仪容表情紧张等,依轻重程度扣分。
|
15
|
|
5
|
茶汤
效果
|
茶汤色、香、味等特性表达充分;
|
10
|
|
所奉茶汤温度、汤量、茶水比例适度。
|
10
|
|
6
|
合计
|
|
100
|
|
2.决赛决赛技能操作为自创茶艺,共由自创茶席、茶艺演示和茶汤质量品评三项组成。比赛用时15-20分钟。
自备茶样,根据茶样设计相应的茶席、茶艺演示。要求茶席、茶器具之间功能协调、质地、形状、色调调和;茶器具布置、排序合理;茶艺演示娴熟、富有美感,有一定的创新性;解说言辞恰当;茶汤色、香、味、形表达充分。
评分项目及分值要求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分值
|
得分
|
1
|
茶席
效果
|
茶器具布置排序合理、实用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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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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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原创性、艺术性、意境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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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茶席整体色调、质地与所冲泡茶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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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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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艺
演示
|
形象自然、得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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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姿态优雅、端正、大方,具有韵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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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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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泡动作自然连贯,程序合理,过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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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奉茶姿势自然,言辞得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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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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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言辞
|
文本阐释有内涵,讲解准确,能引发观众对此主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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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4
|
茶汤
效果
|
茶汤色、香、味等特性表达充分;
|
15
|
|
所奉茶汤温度、汤量适度。
|
5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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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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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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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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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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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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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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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
三、选手须知
1. 组委会提供的茶样均符合各茶类产品国家标准;规定茶艺竞技中用的泡茶桌、凳子、茶叶、茶具、水、音乐由竞赛组委会提供;决赛自创茶艺竞技中用的泡茶桌、凳子、水等由竞赛组委会提供;决赛自创茶艺竞技的茶叶、茶席用品、服装、茶具、背景音乐、茶席设计所需用品等均由选手赛前自备,背投、背景音乐CD
或U盘于竞赛前交予会务组。
2.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不透露个人信息。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不得作弊或弄虚作假。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参考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由竞赛组委会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
4. 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选手应在抽签确定的席位上完成相应竞赛项目。
5. 竞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6. 参赛选手应服从竞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