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变电站值班工。
二、安全确认:
班前会已接受安全教育;身体状况无异常,能按标准执行岗位工作;持证上岗;所需工具和劳保用品齐全并经过检验合格;设备无超允许值运行现象;现场环境无危险性;操作时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熟悉岗位工作范围、内容和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本规程适合内部各变电站值班人员,配电室值班工及配电室值班电工使用。值长、调度员及所有电气运行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第二条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本工作的病症(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必须按照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
三、经过培训合格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要定期进行复培,参加考试并合格。
四、熟悉所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尤其是触电急救法。
第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因故间断本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第四条 任何违反本规程的命令不准执行,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向发令人指示错误的地方,对足以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应立即制止。
第五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按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六条 安全确认
一、班前会已接受安全教育。
二、身体状况无异常,能执行岗位工作标准。
三、持证上岗。
四、所需工具和劳保用品齐全。
五、设备无超允许值运行现象。
六、现场环境无危险性。
七、操作时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八、无误操作与违章现象。
本规程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有抵触处,按上述规程执行。未尽事宜,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第二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变电站运行规程》、《电力调度室调度规程》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站部分)》,并严格执行本变、配电室现场操作制度、事故处理规程等各项制度,负责当班安全运行。
第八条 变电站值班人员及值班电工必须熟悉和掌握:
一、本站的一、二次接线及运行方式。
二、本站内的设备布置,正常及事故照明。
三、主要设备规范及运行原理。
四、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简单原理、装配位置、接线图及整定值。
五、各种仪表的用途及正确读数。
六、各级保护的配合。
第九条 配电室值班人员及值班电工必须熟悉和掌握:
一、配电室内设备的布置及运行原理。
二、各开关的用途及相互关系,所配线路的基本状况及运行方式。
三、各种仪表的用途及正确读数。
四、各级保护的配合。
第十条 值班人员的责任范围
一、每小时抄表一次,掌握负荷情况,按运行曲线和拉路限电序位表控制负荷,不超指标用电。
二、按时巡视,发现异常及不安全现象及时处理并汇报上级。
三、负责工作班组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正确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四、填写、审核各种记录和技术资料,搞好技术管理。
五、在不影响安全供电的前提下,做好设备及环境卫生。
六、保管好备件及常用工具。
第十一条 变电站值班不得少于二人,分主值与副值,其职责是:
一、主值
(一)有权审核工作票,填写倒闸操作票;
(二)负责与调度联系,接令、回令;
(三)主持当值的异常及事故处理。
二、副值
(一)可与调度接转令,但应向主值汇报,认为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二)填写倒闸操作票,在主值监护下完成倒闸操作;
(三)正确记录表针指示,协助主值填写、整理各种记录和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其它配电室根据实际情况可设一人值班,在变电站值班人员的指挥下,正确无误地进行倒闸及停送电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第十三条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
一、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使人身和设备受损伤的原因和危险。
二、保持设备继续运行,对已停电的设备及线路尽快恢复送电,必要时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
三、严密监视表计变化和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记录时间、现象和操作过程。
四、设法检查和试验,以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和范围,迅速查清事故的原因,隔离已损坏的设备,并应迅速处理。
五、若事故发生在交接班期间,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至恢复正常或告一段落时,再行交接班。
六、处理事故时,除值班人员及有关领导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事故地点,严禁围观。
七、发生重大事故时,值班人员应尽速通知值班调度,请协助呼唤有关领导到现场处理事故。
第十四条 处理事故的领导关系
一、矿区电网调度是处理事故的全面领导人,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调度,并迅速、正确的执行调度的命令。(有明显威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时除外,但应说明不能执行的理由。)并做好录音记录。
二、无原则的拖延命令的人,应负不完成命令的责任。
三、事故期间在场的管技人员可协同处理事故,并可对值班人员发出必要的指示,但不得与调度的命令相抵触,必要时管技人员可代理班长职务,但应提前通知调度。
四、如遇紧急事故,为防止扩大,下列操作可不经许可,由值班员立即执行,但操作完毕应尽快报告值长和调度。
(一)直接对人身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二)母线已无电压,将母线上的开关拉开。
(三)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四)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已发生或可能发生拒绝动作或误动作时,将其退出运行。
第十五条 事故善后处理
一、事故处理完毕后,对损坏的设备应尽快修好,但无论情况如何紧急,在工作前不得放松安全措施和忽视工作许可制度。
二、将事故发生的现象、时间、采取的措施、操作的顺序等信息记入日志和登记入簿。
三、下班后由站长主持总结事故的全面情况、经验与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写出事故报告交上级部门。
四、管技人员要掌握事故发生、处理的全过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反事故,必要时请上级领导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达到“四不放过”的要求。
第三节 倒闸操作
第十六条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命令)和听取命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无误清楚后执行。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写操作票。单人值班,操作票由发令人用电话向值班员传达,值班员应根据传达,填写操作票,复诵无误,并在“监护人”签名处填入发令人的姓名。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第十七条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完善的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方便使用。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包括机械锁)不经值班调度员或值长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锁。
第十八条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和 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等设备,验电,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查是否确无电压等;
拉合的断路器(开关)和 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等设备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第十九条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还应由值长审核签名。
第二十条 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宏亮清晰。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第二十一条 倒闸操作分类:
一、监护操作:由两人执行同一项的操作。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监护。
二、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单人值班的变电所倒闸操作,值班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写操作票,复诵无误。
第二十二条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第二十三条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
第二十四条 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带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第二十五条 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必须将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并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必须停用。
第二十六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二十七条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允许,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第二十八条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一、事故处理;
二、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三、拉开或拆除全厂(所)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接地线。
上述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第二十九条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的字样。上述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第三十条 倒闸操作必须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线路合环时,注意同期,加强监护,解环时注意负荷的分配。
第三十二条 严禁用刀闸切断接地电流。
第三十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明确本站设备的调度划分,凡属调度内的一切倒闸操作,均应按调度命令进行,操作完后立即向调度回令。
第三十四条 只有正式值班人员(具有接令权),才能进行调度联系和转接调度命令,接令时应主动报站名、姓名,并向调度问清姓名,作好录音和记录。
第三十五条 电动合开关时,应注意交、直流电流表的变化。
第三十六条 变压器停电操作,先停负荷侧开关,后停电源侧开关,送电顺序相反。
第三十七条 误合刀闸时,不得再拉开。误拉刀闸时,在拉的过程中至未完全拉开时,发现弧光,应迅速合回,已拉开后不得再合入并查明原因报告调度员。
第三十八条 正常倒闸操作不准解除闭锁,必要时须经查对无误并得到批准方可解除。
第三十九条 在倒母线操作中,刀闸带有辅助接点时,应切换正确,PT二次电压应随一次方式的改变做相应的切换。
第四十条 允许使用刀闸进行的操作:
一、电压互感器和正常天气时的避雷器;
二、开合母线和直接连接在母线设备上的电容电流;
三、开合正常情况下的变压器中性点,消弧线圈的接地;
四、开合开关闭路时的旁路电流;
五、开合320kVA以下的空载变压器;
六、开合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
七、开合10kV以下,70A以内的环路均衡电流。
第四十一条 下列操作应作为操作项目,按操作顺序填入操作票。凡不在同一地点的操作应分项填写。
一、检查刀闸和开关的位置;
二、开关、刀闸的拉、合;
三、直流操作电源的投停;
四、仪表变压器及二次保护的投停;
五、检查负荷的分配;
六、继电保护的定值改变和自动装置的投停;
七、装拆接地线,悬挂标示牌、挡绝缘纸皮、摇测绝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