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省大中专毕业生数量将创历史新高,达到30万人次。随着就业形式的日趋严峻,大学生就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许多大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加入了自主创业的行列。那么,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6]7号)规定:“……(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二、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二)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也就是说,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免收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在税收减免方面并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但是我国现行的税法对某些特定行业有一些减免税优惠政策,大学生可以在税法规定的情况下享受税收减免。
一、为了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1994]1号)中规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所说的信息业主要包括以下行业:统计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服务;广告业;计算机应用服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和计算机的修理、维护。2、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商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3、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4、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3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二、对新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3号)中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上述税收减免规定,大学毕业生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行业,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解决就业问题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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