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机计量作弊案
2008年6月中旬,衡水市质监局接到关于石黄高速公路武强服务区加油站计量作弊、坑害消费者的情况通报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6月26日中午,执法人员控制了整个加油站。加油站负责人对12台0号柴油加油机计量作弊行为供认不讳。经核对账目,发现该加油站5月7日至6月25日共销售0号柴油738.4816万升,销售单价6.7元/升,克扣消费者16.985076万升。衡水市质监局没收该站违法所得113.8万元,没收作弊用的加油机12台,罚款2000元。
假冒“李锦记及图案”商标案
2008年11月18日,文安县工商局接到李锦记(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举报,称在文安县境内有人正在生产冒牌“李锦记”调料。文安县工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该县德归乡西长田村,当场查获标有“李锦记”及其图案的产品2100箱、瓶盖6袋、标签和防伪标志2箱,涉案产品价值达30余万元,经厂家人员鉴定全部系假冒,文安县工商局依法将其全部扣留封存。
林春良等人利用互联网销售“格列卫”假药案
2006年7月起至2008年3月初,林春良等人先后承包了河北省国防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医院和驻石某部队门诊部的“肿瘤科”,聘请“坐堂医生”接受患者咨询。利用非法开办的网站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共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患者,以每瓶2500元至10000多元不等的价格,销售所谓治疗癌症的假冒国外知名企业生产的“格列卫”、“易瑞沙”等药品共计448人次,涉案金额高达89万余元。省食药监管局会同石家庄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林春良及其上线钱燕萍成功抓获,其销售假药的窝点已被执法人员捣毁,开设的非法网站已被关闭。
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卫生审查擅自开工案
2008年11月,省卫生厅在对河北省井陉县医院放疗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放疗中心加速器机房未依法在开工建设前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卫生审查,如果项目建成后其放射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管理制度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有可能对患者、陪同人员以及医护人员造成伤害。省卫生厅对该医院做出罚款30000元的处罚。
非法销售不合格奶粉案
嫌疑人高文慧、吴西盛自2008年2月开始,未办理营业执照即合伙在石家庄市经销饲料奶粉,具体业务是联系收购过期奶粉,转卖给养殖场或饲料加工场。嫌疑人冒用石家庄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发布供求信息,进行网上交易。嫌疑人交代共经销过期奶粉约20吨,已获利4.1万余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石家庄市桥东区工商局处理。
销售劣质化肥案
2008年4月初,高邑县后庄头村多户村民购买使用了本村一化肥经销点销售的“冀丰”牌过磷酸钙化肥46.5吨,施肥后,麦苗生长缓慢,甚至出现枯死现象。高邑县消协接到投诉后,配合该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涉嫌经销劣质化肥的经销点进行了查封。经鉴定,该产品系劣质产品,该企业负责人答应赔偿消费者70000元。
鞭炮爆炸伤人案
2008年2月4日,隆化县消费者徐某购买鞭炮后,在装箱搬运时,其所购鞭炮突然爆炸,徐某被炸得血肉模糊,失去了知觉。后经医院诊断为“内外踝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腓骨骨折,左第4掌骨骨折,四肢、面部多发软组织挫裂伤”。2008年5月,徐某投诉到隆化县消费者协会,在县消协的积极促成下,经营者李某一次性赔偿徐某各种经济损失费共计3万元。
啤酒瓶炸伤眼睛案
2008年7月8日,王女士购买了“银麦”牌啤酒,在招待亲戚时,啤酒瓶突然爆炸将王女士右眼炸伤。后被鉴定为七级伤残。11月,王女士到沙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厂家为其承担医疗费,并给予伤残赔偿。沙河市消协积极督促调解,厂家同意一次性赔偿王女士9万元。
调解保险公司赔偿案
2008年2月27日,投诉人孙某的父亲在古冶县发生交通事故致死,交警事故处认定其无责任,并出具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写明保险赔付款归死者亲属所有。但孙某自事故发生后直至12月底一直未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唐山市消协受理投诉后,找到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要求保险公司尽快为消费者办理理赔手续。终,消费者拿到全额理赔款43.972670万元。
劣质薄膜造成农户受损案
2008年3月9日,怀安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柴沟堡镇东沙洼村张某等29名农户投诉,称2007年冬季从本村农资代销商处购买塑料流滴膜1870公斤,使用后发现由于阳光照射强度不够,致使种植面积20.04亩的蔬菜遭受损失。县消协实地查看后初步认定塑料流滴膜存在质量问题。经鉴定,该产品生产工艺落后、不能作为大棚膜使用,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在县消协的主持下,生产厂家及代销商赔付29户农民经济损失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