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不准自带酒水、餐饮场所提供收费的消毒碗筷、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领域的“潜规则”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甚至在消费者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潜入生活,在不声不响中剥夺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3·15”即将到来之际,唐山市消费者协会晾晒消费领域“潜规则”,希望广大消费者多加堤防,“很多消费领域潜规则难为消费者知晓,对消费者危害很大。”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冯艳军说。
点击1.娱乐场所或部分大型餐饮单位不允许自带酒水,只限定消费者在本店购买。
消协点评:《消法》第9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娱乐场所等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属于行业内部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点击2.餐饮场所不提前告知或强制要求消费者使用收费的消毒碗筷。
消协点评:作为餐饮单位,提供干净、安全的碗筷是其本身应该具有的义务和责任。个别餐饮单位强制消费者使用消毒的、付费碗筷实际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点击3.长途客运另收取乘客保险费。
消协点评:消费者购买的车票费用已涵盖了保障消费者安全的内容,再另收取保险费,那是客运公司把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了保险公司,并从中获利。
点击4.旅游过程中,导游带游客到指定商店购物。
消协点评:这其实是在剥夺消费者愉快游玩的时间,如果带有强制性,那么旅行社就是对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剥夺。
点击5.促销商品、特价商品不可退换货,不按国家“三包”执行。
消协点评:不管是打折的还是促销商品,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包”。
点击6、短信告知彩铃免费试用一个月,一个月后消费者不亲自带身份证到营业厅取消则被默认为继续使用,并收取彩铃费。
消协点评:经营者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通讯单位在未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情况下继续让消费者使用收费的彩铃业务,是无效的。
点击7.超市收银台采取“四舍五入”不找零。
消协点评:商家在定制商品价格的时候总是“五入”多,“四舍”少,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也在一点一滴渗透。
点击8.美容、美体等预付性办卡消费,未消费完不退余额。
消协点评:《消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未消费完的卡内钱财不退还是商家单方意愿,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