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反映,前往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因无法提供围产保健卡而遭到拒绝
■石市公安局近期将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每个已出生孩子都有户口,但必须证明孩子为亲生
■公安机关对户口整顿期间发现的问题,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予以及时解决、纠正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白云)为配合即将开展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河北省对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生育等原因造成婴儿未上户口的,一律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本报5月20日曾报道)。然而,近日有读者反映,前往医院办理时被医院拒绝。
昨日,石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称,近期将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每个婴儿都能上户口,但必须证明孩子为亲生,非法收养和非法买卖的婴儿不在其列。
■疑惑
医院不给开出生证明
市民宋先生家的老二今年2月6日出生,这个属于计划外生育的小家伙,一直没有户口。得知可以给孩子上户口的消息后,宋先生到孩子出生的石市某医院开具《医学出生证明》,这个证明是报户口的重要凭证,但遭到了医院的拒绝。
“医院说要开医学出生证明就得要围产保健卡,我们的孩子属于计划外生育,没这个东西。”宋先生说。
记者获悉,今年2月1日,河北省卫生厅联合省公安厅,下发了冀卫妇20104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任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和机构不得以生育证等为附加条件,拒绝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昨日,此文件得到河北省卫生厅妇幼处工作人员确认。
记者从石市卫生局获悉,目前市区具备开具《医学出生证明》资质的机构,都有一套官方系统,此系统开具每一个《医学出生证明》都需要一个对应的围产保健卡卡号,这个号码是的。
■解答
实施细则近日出台
昨日,记者就此事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户政处反馈,户政处副处长武卫民答复,近期石市公安局将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每个已出生孩子都有户口,但必须证明孩子为亲生,非法收养和非法买卖的婴儿不在其列。
武卫民透露,近期户口整顿期间,省会各级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将携带户籍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信息,及时补登、注销、更正人口信息。重点核查登记各类地址、房屋信息及人员居住状况,核查常住人口中的重户重人、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通过入户访查户口核对,全面登记辖区内的地址和实有房屋信息,澄清户籍和实有人口底数,掌握各类人员现状,为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