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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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面向全国招生,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1979年建校,1984年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91年承担原国家教委高职教育试点任务,1997年率先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2000年成为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单位,2002年移交河北省成为省属高校,2005年作为教育部“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遴选试点院校通过专家评审,2006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之一。

    学院座落在元代科学家郭守敬的故乡——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资讯发达。学院目前占地730亩,建筑面积29.6万平方米,规划占地1800亩,校园湖光潋滟、树木葱郁、景色怡人,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学院基础设施完备,拥有8个实训中心及下属实验、实习场地16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5个,图书馆藏书63万册,全部实行计算机查询和管理,以及高标准的体育场馆、风雨操场和400米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

    学院设有汽车工程系、服装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艺术与传媒系、经济管理系、资源与环境工程系、外语系等10系3部。开设服装设计(工程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市场营销、冶金技术、商务英语等四十五个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693人,其中专任教师498人,教授30人,副教授12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191人,留学归国教师14人,日本、澳大利亚等外籍教师5人。从行业企业聘请技术专家充实教师队伍,指导实践教学。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的办学指导方针,积极深化学院内部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高职办学特色,成立30余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保持着所开设专业同行业间的密切联系,使培养人才不断适应市场的变化与需求。目前拥有6个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4个;10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其中国家级5门,省级5门。出版教材118部,其中国家规划教材18部。完成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课题7项、省级课题23项,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河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总后勤部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

    学院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突出实训环节,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设46个技能项目鉴定站,覆盖所有专业,毕业生双证书获得率高达92%,培养的人才具有军人素养与职业素质相结合的特色,毕业生以过硬的业务素质、职业能力受到用人单位欢迎,一次就业率10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5%以上。学院与内地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原军队企业、一些知名企业集团及科研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稳定的就业市场。

    学院始终站在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第一方阵,探索出以“双起点、双证书”、 “校企融合、工学一体”、企业行业参与培养方案开发、理论与实践教学1:1、实践教学模拟真实职业环境、边讲边练为主要标志的高职教育“邢台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700余所兄弟院校前来考察交流,对口支援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等兄弟院校。学院注重吸纳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先进教育标准,先后与澳大利亚中吉普斯兰TAFE学院、日本文化服装学院、英国胡佛汉顿大学等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合作,积极探索新的交流渠道与合作空间。

    2006年12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之一,是河北省入选的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期间,学院将利用成为高职院校“211”的契机,秉承“明德励志、博学精技”的校训,以汽车、服装、机电、建筑、电子、旅游等为重点构建符合河北省主导产业发展的专业体系不断创新培养模式,立足河北、面向全国为社会培养高技能、复合型人才;在高职教育研究、改革与创新、校企合作、综合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等方面达到国内先领水平,成为我国高职领域“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内涵丰富特色、以特色提升水平,深化高职领域的邢台模式,把学院建成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

六个第一

    ——军队第一所与地方联合办学的高等院校;

    ——国家第一所正式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院校;

    ——国家第一批确立的“全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院校”;

    ——国家第一批验收中央财政支持建立的独立设置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第一批通过教育部“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试点遴选的院校;

    ——国家第一批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没有艺术类联考的承认其他高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学历证书

    学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河北省一所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600元/年•人、800元/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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