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1家医院试点护士岗位管理改革
破除身份界限 护士同工同酬
普通病房每名护士负责患者平均不超8个
河北省卫生厅今天发布《河北省医院 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从现在开始,河北省卫生厅将在全省选择11所医院,各市卫生局在辖区内确定1所三级医院、1至2所二级医院开展 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并决定在2013年底在全省逐步推开。
根据方案,11家省级 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医院包括: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石家庄市妇产医院、保定市第二医院、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沧州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邯郸市中心医院、唐县人民医院、栾城县医院。
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方案指出,医院要以实施护士岗位管理为切入点,从护理岗位设置、护士配置、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培训等方面进行医院护士管理方式改革。其中,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是核心,要破除护士身份界限,将护士从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通过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实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根据方案,试点医院要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收入分配、奖励、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的关键指标。护士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侧重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注重临床实际工作表现和能力。
普通病房每名护士负责的患者平均不超过8个
方案要求试点医院根据服务规模、床位数量和床位使用率等因素,在达到卫生部护理人力配置标准的基础上,合理配置护士。医院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每名护士负责的患者平均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其他危重病人多、工作量和护理风险较大的病房护患比例要达到0.6—0.8∶1,并根据技术要求合理配置高层级护士。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需要24小时持续性工作的临床护理岗位应科学安排班次,保证工作量大、夜班和高风险时段护士配置。医院还要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以及时调整临床护理岗位护士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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